中新网杭州5月31日电(钱晨菲)5月31日,经浙江省委、省政府同意,浙江省乡村振兴局正式挂牌成立。 据悉,浙江省委编委正式批复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加挂浙江省乡村振兴局牌子,同时设立乡村振兴协调处。浙江省乡村振兴局主要负责拟定乡村振兴战略工作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关具体工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促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数据显示,2020年,浙江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876元,增长9.4%,城乡收入比缩小为2.01:1;原来“4600元以下”农户去年收入达到7600元,按照低保水平1.5倍认定的低收入农户收入达到12500元,增长13.1%。乡村新产业新业态蓬勃发展,乡村旅游经营总收入344.9亿元,农产品网络零售额767.7亿元,农家特色小吃销售额430亿元。农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农村改革取得新成效。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党组书记、厅长王通林表示,组建乡村振兴机构,是中央和浙江省委着眼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浙江“三农”事业发展的又一重大机遇。全体干部职工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更好扛起使命担当,尽职尽责,不负重托,积极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力争创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省,为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贡献“三农”力量,为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增添“三农”风景。(完) 【编辑:陈海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