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5月31日电 (记者 朱晨曦 张素)记者5月31日从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最高检决定自6月1日起在涉未成年人案件办理中全面推行“督促监护令”,并会同有关部门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 为约束“甩手家长”,此前,福建、重庆等地检察机关探索建立“督促监护令”工作机制,推动监护责任有效落实。据了解,“督促监护令”是检察机关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中,发现监护人存在管教不严、监护缺位等问题,导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或者受到侵害的时候,向监护人发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的文书。 据悉,2020年,检察机关受理撤销监护人资格案件446件,同比上升3.1倍;支持个人起诉202件,支持单位起诉109件。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自6月1日起将正式施行。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厅副厅长李峰表示,“两法”均要求未成年人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并履行好监护职责。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厅厅长史卫忠表示,“两法”将近年来检察机关探索形成的强制报告、入职查询、督促和支持起诉、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等制度机制上升为法律规定,这既是对未成年人检察主动作为的肯定,更为推进未成年人保护体系更加健全完善指明了方向。 此外,当日还发布了10个检察机关与各方力量携手构建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典型案(事)例,其中一例即为探索“督促监护令”工作机制典型案例。针对该案例的典型意义,最高检指出,检察机关积极联合相关职能部门,有效整合司法社工、心理辅导老师、家庭教育指导师等专业力量共同督促监护人落实监护职责、配合做好教育转化工作,有力促进涉罪未成年人行为矫正及顺利回归家庭、社会,努力实现预防和减少青少年再犯罪。(完) 【编辑:张燕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