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院涉台司法交流研究(厦门)中心成立

  中新网厦门5月19日电 (郑江洛)19日,福建法院涉台司法交流研究(厦门)中心在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揭牌成立。此举标志着厦门法院先行先试、深入打造涉台司法创新发展工程进入了新阶段。

  据悉,自2012年设立全国首个涉台法庭、实行涉台案件“三合一”集中管辖以来,厦门法院建立健全台胞参与大陆司法、缓刑集中监管、涉台纠纷多元化解、台湾地区有关规定查明、厦金法院司法交流工作机制,审执结各类涉台案件逾九千件,涉台审判的质量和效率受到两岸群众的普遍好评,“厦门涉台司法”成为获得社会各界充分认同、享誉两岸的人民法院司法品牌。

  厦门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杜刚指出,厦门涉台司法要进一步融入对台工作大局、要立足厦门对台工作特色优势、不断探索创新涉台司法工作机制,要统筹各方资源、形成推动涉台司法交流研究工作稳步向前的强大合力。

  仪式上,厦门中院与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签订深化涉台司法交流研究合作的协议。

  据厦门中院介绍,双方共建的台湾地区有关规定查明平台即日起将通过“福建法院涉台司法服务网”向全省各级法院开放,无偿提供台湾地区有关规定查明服务,助力福建优化营商法治环境。双方还将在涉台审判前沿问题研究、涉台交流项目合作、院校专业人才交流等方面深化合作。

  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院长李鹏表示,希望强化厦门中院与厦大台研院合作,促进涉台司法实践与法学理论实践交流提升,发挥各自优势形成合力共同服务厦门打造台胞台企登陆第一家园的“第一站”。

  据了解,今年以来,厦门法院接收了2016年后首批到人民法院实习的台湾实习生,顺利完成福建首例“跨海峡”远程立案,持续开展“台青创新创业法律讲堂”活动。(完)

【编辑:卞磊】

免责声明:
1:如非特殊说明,本站对提供的素材及源码不拥有任何权利,其版权归原著者拥有。
2:本站内容均由互联网收集整理、网友上传,并且以技术研究交流为目的,仅供大家参考、学习,不存在任何商业目的与商业用途。
3:本站部分收费内容仅作本站日常维护费用,若您需要商业运营或用于其他商业活动,请您购买正版授权并合法使用。
4:请勿将源码、软件进行商业交易、转载等行为,源码、软件只为研究、学习所提供,该软件使用后发生的一切问题与本站无关。
5:站内资源如有侵犯你版权的,请来信1058364519@qq.com指出,本站将立即改正。
6:素材源码均为网络收集,不承担任何版权问题,不提供任何技术支持!
7:严重警告本站木屋模型、木屋CAD图纸、木屋效果图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凡木屋模型及CAD文章由设计师QINYUHUI设计制作,享有内容所有权,文章仅在QINYUHUI名下网站、信息平台或嘿很有内涵微博发布,未经授权违者必究!!!

MASUC » 福建法院涉台司法交流研究(厦门)中心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