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驻德使馆提醒:德国再次调整入境前新冠检测政策

  中新网柏林5月15日电(记者 彭大伟)中国驻德国大使馆14日在官网发布关于德国再次调整入境前新冠检测政策的提示。具体内容如下:

  5月13日,德国联邦卫生部等部门颁布最新入境德国条例,原则上所有乘飞机抵达德国的人员都必须在飞机起飞前向航空公司出示新冠病毒检测阴性证明(未满六周岁的儿童和机组工作人员免检)。详见联邦德国驻中国使馆网站通告https://china.diplo.de/cn-zh/service/visa-einreise/-/2452064)

  检测的拭子取样时间不能早于入境德国前72小时(请注意德国和中国有6个小时的时差)。“入境”指的是飞机落地德国时间。检测证明上必须明确显示拭子取样的具体日期和时间以及使用了哪种核酸检测技术(PCR、LAMP或TMA)。检测证明须在入境后保留至少10天,并在必要时出示给有关部门。

  根据最新政策,旅客如能证明是新冠康复者或已经接种一款德国认可的疫苗(如 BioNTech/ Pfizer、Moderna、 AstraZeneca和 Johnson& Johnson,目前中国疫苗尚未得到认可),则该乘客无须出示新冠病毒检测阴性证明。疫苗接种至少为14天前完成。新冠康复证明必须由医生开具,写明康复检测是由实验室通过PCR、PoC-PCR等核酸增幅技术诊断进行的。该检测距离入境时间最少为28天、最长为6个月。疫苗接种、新冠康复或新冠病毒检测证明可以是纸质或电子版,语言要求为德语、英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或法语。纯中文及翻拍的证明不予认可。

  根据最新政策,在德国机场国际中转区(非申根)转乘的航班旅客无须再出具检测证明。

  如您在入境德国前10天内曾前往高风险、高感染率或者病毒变异地区,则适用另外的规定。您可以在联邦卫生部的官网上找到更多关于机场入境检测以及入境隔离等义务的详细信息。

  中国目前不属于新冠高风险地区。因此,在入境后无需隔离。

  中国驻德使馆表示,相关政策以德国官方网站信息为准。使馆同时建议旅德中国同胞,为了自己的健康安全以及必要的旅行便利,在自愿的基础上尽快与家庭医生或卫生局预约接种当地认可的新冠疫苗。(完)

【编辑:郭炘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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