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法院涉台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迈上新台阶

  中新网福州5月13日电 (郑芬芳)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简称“福州中院”)13日与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福建江夏学院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并聘请18名特邀咨询员和12名特约研究员,标志着福州法院涉台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迈上新台阶。

  福州中院当天举行 “涉台司法交流研究福州分中心战略合作协议签约暨特邀咨询员、特约研究员聘任大会”。福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丁仰豪说,“涉台司法交流研究福州分中心”建设突出涉台司法研究、智库咨询、实践实验、融合交流、成果展示、人才培养六项功能,采取审判专家审判实务研究团队、台港澳办政策研究团队、学者学术研究团队、台胞陪审员、调解员顾问团队“四位一体”合作互动模式,共同参与研究中心建设。

  丁仰豪表示,此次战略合作协议签约和特邀咨询员、特约研究员聘任,是福州中院以涉台司法交流研究福州分中心为依托,深化与战略合作机构、特邀咨询员、特约研究员精诚合作,联合开展专题调研、推动院校学术合作、促进研究成果转化的又一具体举措,将力促形成具有学术和应用价值的成果,努力打造更多独具福州特色的创新经验、司法品牌、精品工程。

  会上,18名特邀咨询员和12名特约研究员获颁聘书。受聘人员中,既有政协委员、高校专家学者、福州市台港澳办工作人员、福州市检察院代表,也有具备较高威望的台胞台企代表、台籍人民陪审员、台胞调解员及台籍教师、台湾地区在大陆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等,实现资源荟萃与智慧汇集,合力推进涉台司法交流研究。

  据福州中院介绍,台司法交流研究福州分中心将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案,细化任务举措,举办涉台审判实务沙龙、建立榕台学术交流论坛、组建两岸法律专家学者交流网络平台等活动,实现资源整合、智慧聚集、推进合力、品牌创新,努力在促进海峡两岸融合发展中彰显司法作为。(完)

【编辑:刘丹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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