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边境地区文物获“加码”保护

  中新社拉萨5月13日电 (记者 赵朗)“自西藏启动边境地区文物保护利用研究以来,已完成边境地区所有县不可移动文物的摸底调查,目前形成初步认定,245处不可移动文物为边境地区重点文物,这也是西藏启动对边境地区文物最为全面系统的摸底保护研究。”清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副主任李磊13日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表示。

  受西藏自治区文物局委托,由清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和北京国文琰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有限公司组成《西藏边境地区文物保护利用研究》项目组,自2018年启动开展至今。经调研,边境地区21个县中各级不可移动文物总数1147处,其中,中国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8处,西藏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145处。

  李磊分析,4个边境市地中的不可移动文物,日喀则数量最多,其次是阿里,分布密度最大的区域是阿里地区的札达盆地、喜马拉雅山中段北麓高原湖盆区和雅鲁藏布江下游河谷三大区域。

  该项目初步认定245处不可移动文物为边境地区重点文物,涵盖全部六类不可移动文物,以古建筑类占比最高,其次为古遗址类和石窟寺及石刻类。

  李磊表示,该项目形成了包括历史学、地理学、地缘政治学、建筑学、文化遗产保护、空间信息技术等多学科交叉的研究体系。

  “从4个地市来看,城镇化发展不均衡,边境地区文物管理力量相对薄弱,部分区域管理人员数量不足。”

  他建议,从文物保护级别申报与调整方面,边境地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建议优先填补“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类空白,反映西藏早期文明、具有重大历史价值的“古遗址”“古墓葬”类应得到重视,建议组织遴选、及时申报。

  在未来文物保护和利用中,李磊表示,希望完善文物系统的机制体制和法律法规,成立新阶段的西藏边境文物保护与利用监督管理机制体制,另外,建立文物保护管理信息系统。(完)

【编辑:李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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