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5月13日电 (记者 张素)记者13日从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史文清涉嫌受贿、非法持有枪支,已被检方依法提起公诉。 检方起诉指控称,被告人史文清利用担任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中共江西省委常委、赣州市委书记,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史文清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依法应当以非法持有枪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史文清一人犯数罪,依法应当数罪并罚。 公开资料显示,史文清生于1954年10月,蒙古族,辽宁法库人,1974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西安交通大学应用经济学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此前通报,史文清被开除党籍。他被指劳民伤财搞形式主义,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违规收受礼金;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和执纪执法活动,腐化堕落,家风败坏,大搞家族式腐败;利用职务便利在企业经营、刑事案件处理、融资贷款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5月13日,最高检还发布消息:云南省人民政府原副秘书长、办公厅原党组成员孙赟涉嫌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贪污罪、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一案,由云南检方提起公诉;天津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苗玉刚涉嫌受贿罪一案,由天津检方提起公诉。 此外,检方分别对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司原司长江华安、云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原副主任郭志宏、云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原副主任施洪甲决定逮捕。(完) 【编辑:苑菁菁】